川文明办〔2007〕38号 |
关于开展第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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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明委、省级有关部门 |
为了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经省文明办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每年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第一届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征集时间: |
2007年9月1日-11月30日 |
二、征集范围 |
以市州和市州以下基层地方和单位的活动为主。可以是一个地方、一条战线开展的活动;可以是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社区等单位开展的活动,也可以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新创造。 |
三、评选条件 |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创意新颖,真实感人。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注重双向互动;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深受未成年人欢迎,效果显著。 2、报送的案例要突出“新”、“实”。要陈述清晰,避免套话,一招一例,每例3000字以内。要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每个地区和部门所申报案例数量不限。 3、报送的案例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且现在正在进行着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
四、征集评选办法: |
四川省第一届创新案例征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法。案例创意实施单位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登录四川文明网(网址:http://www.scwmw.org),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申报。四川省文明办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征求创意实施单位所在市(州)或所属部门意见后,上网公布。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四川省第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并向中央文明办择优选报一批创新案例。 |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