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文明办〔2007〕38号

关于开展第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经省文明办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每年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第一届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7年9月1日-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以市州和市州以下基层地方和单位的活动为主。可以是一个地方、一条战线开展的活动;可以是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社区等单位开展的活动,也可以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新创造。

三、评选条件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创意新颖,真实感人。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注重双向互动;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深受未成年人欢迎,效果显著。
    2、报送的案例要突出“新”、“实”。要陈述清晰,避免套话,一招一例,每例3000字以内。要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每个地区和部门所申报案例数量不限。
    3、报送的案例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且现在正在进行着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征集评选办法:

四川省第一届创新案例征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法。案例创意实施单位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登录四川文明网(网址:http://www.scwmw.org),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申报。四川省文明办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征求创意实施单位所在市(州)或所属部门意见后,上网公布。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四川省第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并向中央文明办择优选报一批创新案例。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第一批候选案例

第二批候选案例

第三批候选案例

·001.川大学附属小学:“模拟社会72行”综合实践活动
·002.乐山市徐家扁小学:“争星”活动
·003.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小学生行为规范》七字歌
·004.彭州市延秀(外语实验)小学:打造童话乐园
·005.彭州市延秀(外语实验)小学:缔造书香校园
·006.成都市红碾小学:教材循环使用
·007.德阳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警校共育工作模式
·008.成都市沙湾路小学:快乐游戏我自创
·009.成都市棕北中学:劳动服务班
·010.成师附小(东区):三级家委会
·011.成都市锦江区委员会宣传部:少儿绿色网上空间
·012.广安市岳池县教育局:十万家长教育工程
·013.江油市长城实验学校:跳蚤市场“CEO”
·014.成都市青羊区青少年宫:星期五俱乐部
·015.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自我保护100招
·016.成都市实验小学青华分校:走进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