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文明网 > 文明论坛 > 媒体评论 正文

如此血腥标语,谈何文明执法


2008-03-21 】 【来源: 新快报

资料图片: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红色条幅震慑不法分子。

  据报道,继去年8月份海口警方在街头挂出“抢劫拒捕当场击毙”宣传横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之后,类似内容的横幅近期也出现在西安街头。在陕西扶贫技术学院南校区围墙外,挂着红底白字的醒目横幅:“抢劫拒捕者依法当场击毙”,落款是“长延堡派出所”。

  可以看出,各地公安机关是喜欢并且热衷于张贴这些“血淋淋”标语和口号的。标语能不能起到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我看,作用非常有限。倒是老百姓们,天天面对着这些“血淋淋”的标语,心里未必舒服。

  我们讲依法治国,还要讲文明治国。法治,需要文明的执法环境。而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标语,显然和文明执法的理念相去甚远。

  姑且不说“当场击毙”在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脚,只说这种标语给旁人的视觉感受,就十分不踏实。似乎感觉宽阔整洁的马路,随时有变成“刑场”的可能。

  这种标语至少传递了三个信息:1.此地经常有劫匪出没;2.劫匪会用各种手段拒捕;3.警察要开枪了。以上三个信息,哪一个能让老百姓们安心逛街?犯罪分子有没有被吓着我不清楚,普通百姓肯定是被吓得不轻了。

  这种“血淋淋”的标语,难道是为了吓唬老百姓的么?更何况我们还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每天在这些标语下走过。我们不能给我们的下一代,灌输这种粗暴的执法理念和血腥的执法手段,这对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十分有害。

  震慑犯罪分子,有很多办法,其中最有效的,当然就是执法机关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犯罪分子真正感觉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人民群众真正喜欢的是“天下无贼”,而不是亲眼看着警察把贼当街“毙了”,我们的公安机关,应当具有文明执法的理念,这是法治社会对执法部门的基本要求。

  标语口号,乃我国之一大文化特色。充满暴力色彩的口号我们从小喊到老,比如“打倒”、“粉碎”、“消灭”等等。现在当然还有更直接的“击毙”。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们有暴力倾向?因为我们不自觉地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语言的环境里面,久而久之,自然是有暴力倾向。这个问题,我觉得值得一议。(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常委)

编辑: 唐栋梁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最佳显示1024x768 四川文明网 2006版权所有
主办: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四川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