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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查省级文明行业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省级各有关行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检验省级文明行业的深化创建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四川省文明行业创建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6年以前命名的省级文明行业进行一次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根据《四川省文明行业创建与管理办法》中关于省级文明行业复查的有关规定,今年需要复查的省级文明行业有:省国税局系统、省电力公司系统、省气象局系统、省农行系统、省人保财险系统、省邮政局系统、省电信公司系统、省农发行系统。
二、时间和方法
省级文明行业复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5月底完成。需要复查的省级文明行业,要按照省级文明行业的标准,结合本行业的工作特点,从文化建设、诚信建设、行风建设和促进行业发展四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为评议阶段,7月底完成。评议阶段主要由省文明办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实地抽查等方式,了解社会对省级文明行业的反映,检验行业的自查情况;
第三阶段为整改总结阶段,年底前完成。整改总结阶段主要工作是,省文明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作出复查结论,并向复查范围的省级文明行业进行通报;各行业根据省文明办的通报情况,完善创建规划,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新的创建目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开展对省级文明行业的复查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省级文明行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200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件大事,摆上突出位置,明确责任,认认真真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认真复查。省级文明行业复查工作要杜绝形式主义。各省级文明行业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全系统进行自查。要从思想上、制度上、机制上检查建成省级文明行业后的保持情况。检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3、结合实际,促进发展。要把这次复查工作作为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步骤,结合中央文明委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三职一树”(讲职业道德、尽职业责任、守职业纪律,树行业新风)活动;结合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结合行业业务工作发展,对照省级文明行业的标准,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行业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