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尹明华

全球公益慈善论坛集智纳言,启迪人心。身为传媒中人,我们更加思索慈善行为中的传媒所应有的行为表现。媒体有时是慈善行为主体,更多的时候是慈善意义的传播主体,由于掌握着公共话语,更加使其传播责任重大。
任何传播都意在唤起共鸣,引发沟通。而媒体对慈善意义的理解,为慈善行为传播而选择的方式和倾向,将决定媒体在社会慈善事业中担当的角色,这本身也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检视自身,我认为,媒体对当下中国慈善现状的传播有改进和完善之处。
我首先提出问题。
比如,传播的出发点是什么,是行善让人知道,是让人们简单的效仿,还是引发道德价值层面的学习;如果传播选取的案例让别人无法效仿,也就没有意义。
再如,传播是否仅局限在价值的大小,钱款的多少;或者是强调故事的戏剧性甚至着力于展现悲情主义的结局。
追问这些,人们发现,社会的慈善行为是一回事,媒体的放大、选择、引导则是另一回事。我们的社会进步至今,财富积累,民智开启,慈善行为积少成多渐呈发扬之势,给了媒体传播又一个新课题。
人们习惯将慈善与道德联系在一起。行善就是做好事,因而容易占据道德上的优越感。而作为受助者,则相应地被认为是处于一种权利乃至道德的劣势。这种目前充塞着各类媒体的所谓简单报道和某些义正辞严地对受助者未能及时图报的评判,我个人认为是荒谬的;而简单宣扬慈善就是捐钱,这对人类而言是一种侮辱。一提起慈善新闻,我们往往想到的、仅仅想到的是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其实,这是对慈善文化的一种狭隘、片面、简单化的理解和错误的解读,而远离了人文主义。
我们发现,基于这种对慈善狭隘的理解,媒体传播的慈善新闻涉及的层面越来越窄,某些甚至产生误导。参与慈善的行为时常显得单一和被动,呈示给公众的慈善事实通常演化成一个个由机关、团体或企业为提高自己美誉度而举办的“活动”。
而真相并非如此。
生活的饱满、世界的多彩是永远超过我们所能描绘的。事实上,我们看到,整个社会在物质财富丰富的情况下,还有更多方面更多人从物质从精神心理层面需要慈善关怀,我们的社会已经涌现也有能力出现更多慈善行为。“给予”本身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捐赠不仅是助人,也是在助己。我们不仅仅需要慈善家,更需要社会群体性的慈善参与,需要一种氛围,国民内在素质的快速提升,唤起更多人的温情关爱,不仅仅关心别人做什么,更聚焦于我可以做什么。
慈善事业是爱心者的事业。爱心源于责任,它一定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来源于道德的自我养成。现代慈善观念认为,个人之所以行善,不是简单的出于做好事的动机,而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这种责任不是分外的德行,而是个人自我强加的义务,是现代公民在公共生活中主体地位的体现。慈善是一套复杂的文化、社会机制,有其自身的逻辑。
因此,强调慈善行动中的媒体责任,首要之义是媒体需树立开阔深远的慈善理念,洞悉慈善行动中深含的精神慰藉,相互取暖的温情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灵安适,建设有利于世道人心的慈善文化。
它至少要体现:
其一,让慈善成为公众义举,而不仅仅是一部分富人的行为。我们看多了一掷千金的捐助,也知道比尔·盖茨在余生为慈善所做的了不起的人生选择,我们感慨卡耐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的豪言,我们钦佩尤努斯创办穷人银行的慈善智慧。然而我们又深知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点滴善举也同样举足轻重,平凡的人们给我们更多的感动。来自《现代汉语词典》里“慈善”的释义就是“对人关怀、富有同情心”。因此,慈善行为不能仅用金钱的多少来判断,也不能仅仅用物质来衡量。媒体对此应有透彻的清醒的认识。慈善本身具备的公众性,决定了媒体报道时选择面应该更宽广,选择的对象应该多元化。
其二,让慈善成为广义的济困,而不仅仅是狭义的捐助。我们始终认为,应该不断拓展慈善的报道内涵———它应该涵盖所有人类的善举,让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所需的,包括物质、精神需求等等。作为一种群居动物,善举永远是人类需要的。慈善之心将体现在人们的各种行为中,激发起人们敏感的神经,震撼人们的心灵,让人们意识到有些善举人人都可做到,但有些人就是不愿去做出这轻而易举的举手之劳。对此,传媒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引导,以形成行善光荣、善举从身边小事做起的社会氛围。
其三,让慈善成为一种社会文化,而不仅仅是一种施舍行为。
慈善应该成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而不是迫于压力的被动。
慈善应该作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慈善,其实也就是爱和同情,这里面包含原谅、理解、帮助,宽容、推让、慈悲等种种人类美好的原始情感。
让慈善变成一种习惯,也就是让爱成为一种习惯。
因为,唯有爱和给予,才是真正滋养我们自身的唯一途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