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沙河镇白庙村读者近日来信反映:当地村干部要求我们缴纳水稻、玉米的农业保险,缴费后却不出具发票。因此,想了解一下具体政策。
高县农业局农技推广站李站长答复:高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本着“镇乡组织、农户自愿”的参保原则进行的,不存在强制参保的硬性规定。此次农业保险,中央、省、县财政承担保费比例为75﹪,参保户承担保费比例为25﹪,农业保险本身有利于帮助农民抵御灾害、降低损失,维护自身利益,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理解并支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推广和开展。此次农业保险是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按规定应当出具相关手续和发票,具体可向所在县(乡)问询。高县农业局咨询电话:(0831)5428221。